這個人叫吳宗謀,聽說是中研院的學者。
他批評說我主張要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會讓地方首長失去司法警察官身分,就不能指揮警察。
這位學者難道不知道:
1997年,刑事訴訟法已經修正,縣市長早就不具司法警察官身分!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這個過時的行憲前法律,只是因為太不重要,至今未配套修正。
何況,什麼時代了,還要讓縣市長可以擁有指揮憲、警、調辦案的權力?
柯P可以在行政事務對台北市警察局下令,因為台北市政府是市警局的上級機關;但在刑事偵防的調度,台北市長當然不能是北市警方的指揮官。
這個人叫吳宗謀,聽說是中研院的學者;這個連母法已經修正20年都不知道的學者,聽說是中研院法學研究所的助研究員!
Ansin Lau
吳老師講的很清楚,我們需要的是妥善憲兵作為司法警察的獨立性並以此制衡警察、情報機關,而不是貿然廢除。期待段委員與民進黨認真做好功課,提出完善思考的對案。
我們要的是立法委員而非譁眾取寵的名嘴。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tzung-mou-wu/地方政府首長作為司法警察法律史比較法與本土脈絡/964529683635661
我們要的是立法委員而非譁眾取寵
https://
7 yrsReport
Eric Huang
當某些犯罪地方警察跟犯罪集團有所勾結的時候, 檢察官要偵辦重大案件, 最能夠信任且能夠調動的司法警察可能就是憲兵.
憲兵隊除了這一次把事情給搞砸了以外, 一般情況來說, 憲兵隊可能是最乾淨, 受外界利益誘惑最少, 最值得信任的司法警察. 這麼重要的棋子, 不應該輕易廢除.
檢察官指揮憲兵對查獲網路販槍集團(跳過當地警察) http://www.epochtimes.com/b5/6/9/7/n1447336.htm
檢察官指揮憲兵隊與調查局破獲毒品走私(跳過當地警察)
http://afpc.mnd.gov.tw/Publish.aspx?cnid=1636&p=51112&Level=1
檢察官指揮憲兵隊, 霹靂小組, 保安大隊, 破獲賣淫集團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62925
憲兵隊除了這一次把事情給搞砸了
檢察官指揮憲兵對查獲網路販槍集
檢察官指揮憲兵隊與調查局破獲毒
http://
檢察官指揮憲兵隊, 霹靂小組, 保安大隊, 破獲賣淫集團
http://
7 yrsReport
Tsao-Pei Wei
段委員,你感覺被批評,就用這種方式來回應,是不是有點不大厚道呀?我們應該把這認為是種霸凌?
此外,顯然你沒有看懂這個被你嘲諷的學者的意思,也希望你不要高估人民對民進黨的寬容。
此外,顯然你沒有看懂這個被你嘲
7 yrsReport
Ming Chieh Li
我看了吳研究員的發言 並沒有太激烈的言論 只是提出疑問以及自己的見解 見解是對是錯 辯論後大家自有公道 但段委員的第一回應就異常的酸 如果是站在一個討論的立場 才開始討論就用這樣的言語羞辱對方 我不覺得有什麼幫助
段委員有注意到你的發言已經帶來多大的影響力了嗎? 今天即使他的見解不對 有必要用這樣的語氣 讓眾人群起攻擊他嗎 ? 甚至出現不少蠻超過的人身攻擊 如果說那位研究員一開始說話就很不客氣 那也就算了 但回去看看並非如此 以上是我個人一點想法
段委員有注意到你的發言已經帶來
7 yrsReport
郭建成
我是正港台灣人,我長得像我的祖先.我要說得是一個小故事.基隆市這個地方,我從小長大的地方.基隆市與港,地方非常小,很容易搞,就戰略位置(台灣北門戶),非常重要,蔣氏父子不擇手段控制死死的,說白了,只不過是一個被蔣氏父子死忠派,玩到死的地方,死得一定是正港台灣人,像我的爺爺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命不長.就拿我父親而言,他就是被蔣氏父子死忠派徹底洗腦的人.從小教育被搞洗腦嫖白政策,完全搞不清楚狀況.這些外省難民,無惡不坐,表面上裝成是親戚朋友,實際上在背後陰損人.就拿宗親會而言,實際上只是一個,蔣氏特務單位成立的特務組織,這種類似組織,星羅棋佈,佈滿整個台灣.這些外省難民頭,就是蔣氏父子.我父親70歲那一年,有一天,我問我父親說,這個郭子儀宗親會都是外省人,怎會是正港台灣人呢?我父親回答說,怎會這樣,應該都是台灣人,(一臉驚訝的表情).我又說,牆上第八任國防部部長郭寄嶠的照片,還掛在牆上.他是外省人啊.我父親又一臉驚愕表情.郭寄嶠組織努力下,成立全球世界郭氏宗親會,我父親有一張黑白照片,長達約150公分,寬約50公分左右.背景是以台北市清真寺,前面排滿了,郭氏族親.從這裡可以看出一件事,白色恐怖,到底有多恐怖,簡直無法形容.從我爺爺開始就加入郭子儀宗親會,還有全球世界郭氏宗親會.我父親從小就被洗腦了,洗到居然不知道外省人,與正港台灣人分不清楚,就連我的爺爺也不敢告訴他真相.好久好久以前,我祖上居住在台北淡水,從大清朝開始,祖上信奉佛教.住在淡水的人都知道一件事,淡水在大清國時代出了一個武狀元,他的兵器現在存放在基隆市,到了農曆七月,會拿到基隆市文化中心展出.在大宋朝時代,回教徒經由海上絲路,傳遞回教到亞洲.當時大宋朝國際港口是泉州港,日本國國際港口是長崎港,在泉州有很多清真寺.回教也傳至日本,也傳到台灣.在台灣西部沿海縣市,也有清真寺,最北端,淡水有清真寺,現在被改建成別的建築物.在大宋朝時代,在台灣有日本人居住也有從中國來的,也有從中東來的,各位可以推算,正港台灣人年代久遠.在大宋朝年代,亞洲有二個國際大港,一個是泉州港,另一個是長崎港.說白了,這些外省難民,很多都是孤兒,從小被蔣軍撿來養.到底姓啥呢?實際上無從考證.就光是從外國人記錄,蔣軍在南京保衛戰,青壯丁30萬人全數陣亡(主力軍團),逃的逃,死的死,剩下年紀過大的,或是未成年,或是未滿十歲的孩子,理著大光頭挑著扁擔行軍.正港台灣人常常被欺負,是真的,從我的爺爺開始就被欺負了.基隆市打從郵局,到一切公家機關,全是外省難民一手操辦,拿理有正港台灣人呢?現在這些難民退休了,有的兒孫在國外爽,當然爽啊,爽到死,領到爽.實際上這些難民,打手,的確排斥正港台灣人.經歷228臺灣大屠殺,戒嚴37年,歷白色恐怖,正港台灣人能剩下多少呢?聽說有人要談和解,要組聯合政府,擔心會整碗端走.光是從71年來看,外省難民一代,外省難民二代,外省難民三代,有真心要和解嗎?要組聯合政府嗎?整碗端走吃不夠,又騙又搶,現在又說要和解,要組聯合政府.這種政治卑劣手段,故技重施,有用嗎?表面上演演戲,臺上作作秀,有用嗎?現在又去找中國人撐腰,看看會不會重新執政.我可以告訴天下人,一個若政黨失去誠信,就等於是一個騙子,如同一個詐騙集團.有誰願意將自己的政權與人權,託付給一個失去誠信的政黨或是詐騙集團呢?
7 yrsReport
黃兆基
郭子儀是正港台灣人嗎?郭子儀的宗親ㄧ定都是外省人,所以不能說自己和郭子儀有血統關係才對。
7 yrsReport
林財源
我今年66歲,之前聽長者說,國民黨雙腳夾一粒難?來台灣。國民黨的黨產,都是兩蔣時代從國庫變到黨庫和接受日產而來.所有黨產全部還給國家。沒有當和不當。全部都是不當的。。。黨費收入夠各黨部支出嗎?裝肖也摸良心說話。。。此簡單說幾項如有帶錢來不必四萬元換一元啦還有說,國民黨帶來黃金,給它門兩百萬軍民一年就吃光光了,以上可以到自由時報查正,是一位年長的人發文。國寶不能當飯吃。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委員當然可以感覺不合時宜。但這所謂不合時宜的東西存在上百年了。明治時代的日本就是以完全相同的規定來廢除領事裁判權。也因而有相同需要的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照樣搬了過去。當然您也可以質疑這是恐龍法條。但問題仍然是存在的。是不是軍人跟接受哪個機關指揮、進行何種行為,其實沒有關係。修法理由根本不知道許多民主法治國家存在著gendarmerie這個制度。不只法國,與德國法制類似處不少的奧地利直到2005年也有。這只是台灣長期以來沒有外國先例不敢立法、但調查外國先例又不認真的一個小小事例而已。
我人微言輕,並非委員或助理關注的對象。但在本事件發生時已經略抒己見:「人們知道警察並不比較可信,尤其牽涉轄區問題時。把憲兵從國防部移動到內政部,或者更進一步追求司法警察的指揮體系一元化,會比改刑事訴訟法有意義。
憲警分立在不同國家是因為歷史的因素。西歐的警察首先出現於城市。市內的才叫警察。仍有名稱叫憲兵、實際上不是軍人的部隊在維護非城市地區的治安。中國制定刑事訴訟法時知道西方有那樣的制度,也知道警察尚未遍及全中國。在台灣毋寧是因為蔣政權有許多二元制度設計,以黨領政,以軍領警,國省分離,軍文分治。當然這是歷史悠久了,但軍人當警察首長還是很近的事情。我這一代人可能都還記得警政署長羅張。他原本是海軍陸戰隊的上將司令。
司法警察全部集中在一個單位也會是一個問題。要想清楚。重點應該是在於文官領導和權責相符。不是忽然提升警察與調查局的重要性。」
憲兵因為精粹案將會只剩下5500餘人。相對於軍令系統與政戰系統的獨立性只會隨著裁併而減少。在這個背景下,要把憲兵從刑事訴訟的司法警察中移除,表示警察與調查局的重要性相應提升。立法時應該要從治安武力如何分工,避免過度集中思考。甚至要將憲兵整個移到內政部或法務部去,也不是做不到。光是改刑事訴訟法,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歡迎討論指教。
我人微言輕,並非委員或助理關注
憲警分立在不同國家是因為歷史的
司法警察全部集中在一個單位也會
憲兵因為精粹案將會只剩下550
歡迎討論指教。
7 yrsReport
Chen Wei-Cheng
好煩喔,你還記得你住在哪裡嗎?
7 yrsReport
Hsien-jung Wu
無間道這樣的故事,讓人想到執法的壟斷,過去也有憲兵抓走私與販毒,因此不同的執法單位其實有避免無間道發生之可能,台灣非常特殊憲兵常用來執行政治方面的任務,這條若修掉,憲兵還是很管用.
7 yrsReport
劉揚琦
個人覺得~法國Gendarmerie nationale翻譯做「國家憲兵」,但是不要把他們當作軍方來看。他們維持廣大鄉村地區的「治安」,就是「警察」的意思。
台灣的憲兵制度師承日本,間接源自法德。但是戰後又因接受美軍顧問,因此英文是MP~本身就是一個奇怪的拼裝車。以現在台灣軍事現況,就讓憲兵單純化:「軍紀糾察」與「看門」就夠了~
台灣的憲兵制度師承日本,間接源
7 yrsReport
Warfield Chao
有墨水的在玩法。沒墨水的被法玩。
7 yrsReport
Jason Lin
看來看去,這人還是贊成這條舊法?~是嗎!~一直講歷史因素,現在就是要修改了,老提以前是怎樣?以前的歷史是對的嗎?古代還養奴隸呢。此人若看到這些留言可能會說,台灣真民粹啊!酸言太多,殊不知自己可能才是最自我感覺良好的XX。
7 yrsReport
Thomas Chiu
台灣長期以來沒有外國先例不敢立法?開什麼玩笑,五權分立是獨步全球,比立法還先進好嗎!
7 yrsReport
Adam Wang
囉囉長的,看完都海水退潮了。誰沒褲子穿阿???ㄎㄎ
7 yrsReport
Jack Wang
老實說,您的職位人不微,但您的言論真的會讓人看輕。
中華民國憲兵的英文簡稱為ROCMP(Military Police),名不正則言不順,除了軍人以外憲兵仍然擔負一般警察的角色本質上就保留了濃濃的戒嚴色彩。
當然,目前的憲兵有這樣的法定職權也是當初黨國不分、軍政混制的國民黨國時代留下來的遺毒,惡法亦法、憲兵如果謹守本分也難言其弊。但這次的事件很顯然的凸顯了這些自己為天皇老子的軍事單位主官根本不把法治兩個字當一回事。
居然有中研院的助理研究員認為這件事是可以辯護的? 真是太有趣了。
中華民國憲兵的英文簡稱為ROC
當然,目前的憲兵有這樣的法定職
居然有中研院的助理研究員認為這
7 yrsReport
HonChen Siao
居然有中研院的學者覺得發生了這種狀況我們台灣都不需要檢討、審視這些法條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7 yrsReport
Deo Lo
你是否覺得活的太自由了,有無考慮移民中國或北韓?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這也不是只有我這樣講。諸位可以看看昨天李茂生教授的短評。民進黨是即將執政的政黨。除了防禦性地廢除現有法令,應該也要負起提出對案的義務。沒有任何研究就單純廢除不是對案。在提出對案前首先應該袪除單純因為資訊不足與錯誤的誤會。這些誤會包括「憲兵是司法警察很落後」,以及「地方首長是司法警察很落後」。其次應該重視的是司法警察「如何」發揮功能,而不是「誰」來發揮這個功能。因為如同本件案件的手法,警察也常常在做。思考對案時應該從將憲兵弱化的後果切入。這個結果就是提升調查局與警察的地位,減少治安武力的內部牽制。守衛者也需要被守衛。
憲兵的配屬問題的答案很可能是反直覺的:正是因為憲兵編制萎縮(在陳總統執政的2005年),導致更難與軍種及政戰抗衡,才使得憲兵更容易被反情報機關濫用。而憲兵的軍隊治安功能不可能消失,反情報機關的功能也不可能消失。在這兩個前提下,恐怕反而是擴充憲兵的人力,或移到國防部外的部來主管,在組織面是很有益的方案。
特別就地方首長是否應該具備司法警察身分這一點。在更詳盡的分析前我必須指出:這其實是12世紀以來西歐城市自治、從而使市民「自由」的重要遺產。這個權力當然也會遭到濫用,也因此需要健全司法救濟。此外,首長不是黃飛鴻也不是葉問,還是要向外求援。賦與首長司法警察官的權力,另一面也是課與首長主動告發犯罪的義務。而不是只把治安當成罵警察局長用的政治資本。
這個權力同時是抵抗中央政府的武器。今日即使美國也還有民選警長,意思是一樣的。台灣前後兩個殖民政府都極其不樂見這個制度。因為有這個制度的話,莫那魯道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在他的自治範圍內「依法行政」而非抗暴了。我們經常容易受傳統中國高度中央集權的思考方式影響。因而無法理解自由來自自衛的能力,無論國家或城鎮都一樣。
https://goo.gl/photos/nwSvRUg35yzjviyP9
憲兵的配屬問題的答案很可能是反
特別就地方首長是否應該具備司法
這個權力同時是抵抗中央政府的武
https://goo.gl/
7 yrsReport
江震豪
台灣有自己的國情,別拿中國的憲法來台灣用,如果不喜歡,歡迎你搬回中國
7 yrsReport
Zongang Guo
憲兵剩下幾個人其實不重要 我還是認為憲兵的司法警察權跟衛戍重要人士的任務應該取消 憲兵從各軍重自行遴選 在軍種中執行軍紀維護的任務即可 原本用以衛戍的人力可以跟海軍陸戰隊合併 專職進行軍事基地的防衛以及元首外圍佈防 這個世界的變化隨著資訊化逐漸加快 法規跟制度雖然要維持一定的穩定性 但每隔一段時間也必須修正檢討 至於現在的憲兵這種錦衣衛性質的組織 是否仍該有存續必要? 值得探討
7 yrsReport
Bentham Wang
回應寫的不錯但是好像沒有回到重點
7 yrsReport
Jack Chang
海軍陸戰隊什麼時候有過上將司令?
7 yrsReport
Jason Lin
說這麼多~答案很簡單,只要不跟國民黨有關係,就是正常的,任何檢調體系,司法、監察~~內部小從清潔人員上至院長,都不可有政黨黨員身份,是最基本。美國允許人民有武裝,甚至憲法有保障,這才是最根本,
7 yrsReport
JiaWei Hu
滿腦子威權統治者的想法
7 yrsReport
Chen Jung-Chen
我認為,段委員的出發點就是消除威權統治時代的遺毒。吳老師的出發點則是「取消憲兵的治安防治功能後,在重新建立的治安防衛權力應該如何被分配、被監督」。
希望我的理解正確,倘若這只是岳飛打張飛一場,那吳老師其實可以不用承受這麼多的謾罵。
希望我的理解正確,倘若這只是岳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倪慧瑩 國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政府很缺乏守法精神,從以前就是這樣。他們在濫殺的時候,沒有想過引用刑事訴訟法。因為那樣還要費事報給檢察官,然後審判拖很久。所以您說因為首長有警察權導致228與白色恐怖,其實正好是相反的。國民黨直接架設了軍法在上面,有時候還宣稱可以直接正法。鎮壓之後非常害怕台灣人民選首長可以當警察,儘量官派化、直轄化、警察一條鞭化。
經過幾日的報導,其實事態比較清楚的是:軍事安全總隊(政四、保防、反情報)才是主導者;憲兵再蠢也知道哪些事情不恰當。不與台灣社會和解的是中階以上的職業軍人。這些人才是應該處理的對象。反情報與憲兵的功能還會存在很長一段時間。目的應該是新陳代謝換進認同這個社會的人,以及讓這種有必要的功能被放在能被明確課責的指揮鏈下。
經過幾日的報導,其實事態比較清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Jack Chang 請google 羅張。最近的一個應該是陳邦治。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Zongang Guo 這也是一個思考方向。其實只要繼續縮編人員,到抽不出人員出來擔任司法警察的程度,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就自然不可能實施了。問題是,調查局和警察並不比較好。而沒有武裝的檢察官選擇少了一個。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Chen Jung-Chen 感謝。容我進一步延伸的話,我想真正的威權遺毒在於軍文二分的社會裂痕。繼續循這道裂痕來思考制度設計,就很難真的從威權社會脫胎換骨。台灣不可能像哥斯大黎加一樣放棄武裝。在需要武裝的條件下,儘量消除特殊性、儘量接近一般人、只是權利義務較為特殊的軍隊,應該會比被隔離起來近親繁殖的同溫層軍隊,更有利於開放的多元民主社會。要換掉的是現在在掌握軍隊的人,不是軍隊這個制度。
7 yrsReport
Jack Chang
海軍陸戰隊從來都是中將司令編制,陳邦治是因為後來當了後備司令部(軍管區司令部)司令,而這位置是上將缺,所以他是在這位置升上將。您提到的羅張他在海軍陸戰隊司令任內,一直都是中將,他去當警政署長時,也是中將,羅張後來又是怎麼升上將的?不清楚,有人說是警政署長卸任後升上將退伍,有人說是退伍後升備役上將。無論如何,海軍陸戰隊司令(指揮官)從來都不是上將缺。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Jack Chang 國防部軍備局。編制如您所說。然而其最後階級是上將,我也就使用這個階級。這兩件事情應該是並存的。羅張的名字是我童年時的記憶了。經重新核對,羅張確實於1988年7月1日在警政署署長任內升官(同日中央日報2版姜雲龍報導)。
https://goo.gl/photos/MXQ1MwG3NtoD8LG98
https://goo.gl/
7 yrsReport
Jack Chang
感謝提供當年史料(報紙),原來警政署長任內還可以從中將升上將,從現在的法治國家角度真的是難以想像。另外,軍備局是軍備局,後備司令部是後備司令部,兩個是不同的軍事單位,陳邦治升上將的後備司令,以前是軍管區司令+海岸巡防司令(兩塊招牌一套人馬),而軍管區司令部的再前身,就是鼎鼎大名的警備總司令部。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Jack Chang 軍備局是我服役的單位。我是警總年代長大的人。服役時辦公室就在前後令部隔壁。
7 yrsReport
Jason Lin
收集輿論,轉移風向?~~少來~後面回文的是本人?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倪慧瑩 主張已經寫在上面了。應該反向考慮增加憲兵的員額,使憲兵能抗衡軍隊指揮與政戰兩個系統的挾持。更進一步是考慮把憲兵從國防部移出。台灣不是世界的中心。那些中國時代的法律也只是模仿西方國家(在刑訴這個規定是模仿法國)。法國到今天也沒改掉,台灣自己改。只是在延續被國民黨屠殺的恐懼,並不了解制度原本的道理(這在台灣的立法、修法中非常常見)。人們明明知道也需要地方首長為治安負責,只有政治責任而沒有法律責任本身是很奇怪的。如果認為地方政府可以指揮警察的武力很奇怪,人們今天也不用紀念228了。那些自衛團體都沒有正當性,拿了槍就該被中國軍隊屠殺。這個結果恐怕不太合理。
大家選一個總統,可以任命將級以上軍官(包括憲兵的指揮官)。但是內政部長從未直選,高階警察的升遷任命民主正當性更低。警察濫用當事人自願搜索的狀況遠多於憲兵。這樣子還要儘量把司法警察等同於警政署的警察,沒有什麼好理由。
我了解也同感戒嚴時期使用憲兵進行各種政治恐嚇的錯誤。但一個新的執政黨要埋葬國民黨的統治,是要有完全不同於國民黨的替代方案。不是單純刪除掉國民黨的方案。民進黨在國防、外交與治安上很欠缺,容易被批評是律師治國,往往是因為只從刪除國民黨的方案來思考。等到哪次敗選被國民黨拿回政權,事情又恢復原狀。
大家選一個總統,可以任命將級以
我了解也同感戒嚴時期使用憲兵進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吳靚伯 確實有學界先進也響應您的高見。尤其深受民眾支持的前委員蔡正元先生向來不遺餘力提倡此案。我個人認為確實值得考慮。希望您也多向副總統當選人陳建仁先生反應,希望他拋棄本位主義,促使藍(正元)綠(宜康)和解,廢掉拉丁文名稱還掛著中華的中央研究院。
7 yrsReport
Willie Chou
從上面一海票人的回應就知道吳老師所謂人們的誤會是真的很深啊
7 yrsReport
Benjamin Po-Sheng Lee
不如把憲兵弄到內政部後改名叫治安兵吧(如果大家不在乎制度內涵只是很討厭憲兵這兩字的話)
7 yrsReport
Lin Chiyang
一堆白痴跟風居然以為吳宗謀是KMT御用學者?還叫他移民中國?笑到肚子好痛,去看看他的著作再來嘴,秀下限跟沒知識真的不用這麼急。
7 yrsReport
盧柏霖
段委員表錯人了要不要好好回應+道歉?
大多人只看到眼前的事件就想匆促的修改法律
但老師對你們的期待是深遠的全盤考量
如果委員也只想要淺碟的利用這樣的民氣
彰顯你是好認真好棒棒的立委
四年後就等著吧
大多人只看到眼前的事件就想匆促
但老師對你們的期待是深遠的全盤
如果委員也只想要淺碟的利用這樣
彰顯你是好認真好棒棒的立委
四年後就等著吧
7 yrsReport
Titan Lee
很理性的回覆
討論對事不對人才是真正解決事情之道
討論對事不對人才是真正解決事情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感謝許多指教跟討論。針對地方首長這部分單獨寫詳細一點。目前討論到此,大概可以稍歇。往後有機會還可以再談。
https://goo.gl/PdvJw2
https://goo.gl/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倪慧瑩 不好意思。我希望在儘量短的時間內寫出儘量能用上一段時間的書面,供以後使用。犧牲了不少可讀性。這個案件正在進行中。棘手的事情還在後頭。
7 yrsReport
Manhattan Li
二二八前的員林事件(警察圍殺法警事件),足以參考呼應,合法武裝團體還是要實力相當,才能互相制衡。
7 yrsReport
Tzung-Mou Wu
這是個很寶貴的案件。不過說穿了,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自從辦理立委與國大遞補開始,最遲到蔣中正自稱復行視事起,就完全是擬制政權。沒有當真要守法,只是要製造一個法律上的真實狀態。白話文講就是借一具僵屍來還魂,彷彿僵屍上還有生命。在社會缺乏法治共識、最後武力掌握在蔣氏父子手上時,沒什麼合法不合法武力的問題。
7 yrsReport
戴學林
隔離⋯他奶奶滴⋯這跟本就已經與這個世界隔離很久了的人了⋯我們花錢養他!久久還出來丟人現眼ㄧ下⋯真他娘滴⋯⋯台灣的官吶⋯⋯
7 yrsReport
Po Chun Chang
盧柏霖 說的太好了,台灣現在難道都只能有一種聲音嗎?
7 yrsReport
Marcus Chen
不認真讀文字而看到黑影就開槍的朋友們,有吃到羹了嗎?
不過多思辯正是台灣欠缺的,爭論越多品質自然提升。多謝吳宗謀先生的耐心回應,盡了知識份子的社會責任。
不過多思辯正是台灣欠缺的,爭論
7 yrsReport
熙忞陳
一種分權制衡的概念,不過吳研究員的文字不好讀也是真的,把背後的各種原因與未來的可能都論述解說,對現代人來說他只要一句話的答案,根本看不懂吳在說什麼,因為看不懂不了解,自然斷章取義亂砲一通
7 yrsReport
Ansin Lau
吳老師寫的非常好,謝謝吳老師。段委員與民進黨的確應該思考提出對案的義務。
7 yrsReport
Levin Lo
好可怕,這種人可以待在國家研究機構研究法律。根本拉低水準。
7 yrsReport
Christopher Chang
而且還浪費我們的納稅錢⋯
7 yrsReport
Pon Ye
類職業學生的角色!
7 yrsReport
Chi-Hsuan Sun
不是研究法律吧....
7 yrsReport
傅琮茗
水準高嗎?拉低?
7 yrsReport
Jevin Zhang
最可怕的是,為什麼牠能一直在中研院?牠有什麼能力可以待在中研院?難道中研院那麼容易進去嗎?還是進中研院的素質都是如牠一般?
7 yrsReport
You Tun-Jie
我猜依樓上的素質,應該會主張「牠」是選錯字,連續出現這麼多次都是剛好選錯、不是故意der來規避公然侮辱,對嗎?
7 yrsReport
Emerson Li
中研院 樹大有枯枝
7 yrsReport
Mingzhong Lin
一群根本看不懂吳老師在批判什麼的人在哪裡說人拉低研究法律的水準,臺灣真是無奇不有
7 yrsReport
孫楷博
當標題帶動風向的時候
就別指望還會有多少人去認真看內文跟省思了
就別指望還會有多少人去認真看內
7 yrsReport
唐小宇
是你們水準太低根本看不懂笑死人
7 yrsReport
Yi-Fan Feng
目前是段委員搞不懂吳宗謀批判的點所鬧的笑話
7 yrsReport
Yi-Fan Feng
Jevin Zhang 因為法制史的專業也非段委員專業。自然覺得自己最厲害。
7 yrsReport
鄭瑋哲
我敢說至少有七成的人根本不懂吳在說什麼
但是689不意外 因為批評我們大DPP就是該死 只需要懂這句話就夠了
但是689不意外 因為批評我們大DPP就是該死 只需要懂這句話就夠了
7 yrsReport
Po Chun Chang
好多人都沒看懂就妄下評論,然後積非成是,竟然還能形成輿論,怪哉
7 yrsReport
陳禾書
可怕的是,一堆跟風的人,根本不懂人家在講什麼,就人身攻擊。還談〝水準〞二字,就更可怕了。
我敬段委員的認真問政,但不可盲目。
我敬段委員的認真問政,但不可盲
7 yrsReport